昨日有个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份工作,是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,不过前提是得有工程师证书,而且要打卡(做到人证合一)。多亏兄弟关照,在我处境艰难的时候拉我一把。跟用人单位交流得挺顺利的,这让我高兴了一整晚。
刚刚用人单位打来了电话,要求先提供工程师证书的扫描件,方便公司财务办理“转接社保”业务。在感慨公司办事效率高的同时,我多留了个心眼儿问了一句。
“领导,现在提供证书是有什么特殊事情要处理吗?”
“是这样的,项目因为备案一直没完成,需要一个工程师来担任安全员这个职务。”
“不是项目负责人吗?四川省属地的建设单位什么时候需要备案安全员了呢?”
“你懂的,实际上我们自己开发自己施工,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本质上都是我们自己,呵呵!”
“这样啊!我让我爱人在家找找证书,一会儿发给您,领导。”
“好的,那你最晚什么时候能到项目上来呢?”
“我想了想说道,最晚7月15日左右吧,我还有些事情没处理完呢。”
“也好!这样的话,你得买一个苹果手机专门用来打卡哟……”
我一边开车一边思考这件事。朋友的好意固然是好事,可这明摆着就是挂靠啊,即便我去单位上班,做到了“人证合一”,但也和昨天谈的不一样了。这种“随机应变、灵活调拨”的企业,我心里还是难以接受的。其次,工程施工建设中安全员非常重要,我不是专业、专职的安全员,对安全管理知识既不精通也不专业,是不能担任安全员的,确切地说不能开展安全管理工作。
这就是挂靠,本质就是如此。我不能因为每个月的社保费用就破坏规矩,安全至关重要,岂能“顶包”呢?
于是,我主动给用人单位的领导回了电话,说道:
“领导,领导,实在不好意思!工程师证书好多年没用了,我爱人不知道放在哪儿了,没找到呢!真的很抱歉,耽误您的事了。”
领导悻悻地客套了几句就挂了电话。
没错,再艰难,我也不会丧失原则、破坏规矩,安全第一,拒绝挂靠!
我是不是太谨慎了?